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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来源:www.dcog88.com 2025-03-02

中考心理

智学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考试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细情况如下:  tj.png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质,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知道学校有关本科、高职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信息的主要途径,是学校拓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要紧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字: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原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2、办学种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4、学校代码:10066

  5、学校地址:天津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6、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国内早打造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是教育部与天津人民政府共建的市属本科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天津高水平特点大学建设行列。

  学校构建了从学士到硕士、博士层次的完整职教师资培养体系。现有本科专业51个,其中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优势特点专业建设点4个、天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天津优势特点专业建设项目8个、天津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12个;首批一流本科课程3门、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课程4门,天津一流本科建设课程14门。专业涵盖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拥有天津一流学科2个,天津特点学科群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拥有服务国家特殊需要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8个;与天津第一机床总厂合作共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获批天津高校博士后革新实践基地;获批天津首个项目博士后工作站单位。学校建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2个,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部级技术工程中心、1个省部级2011协同革新中心、1个省部级科技成就转化服务中心、1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一直秉承“动手工脑、全方位进步”的办学理念,在全国首创“实行‘双证书’制,培养‘一体化’职教师资”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与“本科+技师”高等技术应用人才培养新模式,并两次荣获教学成就一等奖;创立了“双导师、双基地、双证书”研究生培养新模式,培养出国内首批“双师型”硕士研究生和“双证书”留学生硕士,成为国内职教师资培养国际化示范校;为海南、广西、新疆、西藏、甘肃、贵州、宁夏、云南、温州、温岭市、毕节市、丽水培养公费中职师范生。学校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埃塞俄比亚建设鲁班工坊,援建“埃塞-中国职业技术学院”(现为埃塞俄比亚技术大学),指导巴基斯坦建设“旁遮普天津技术大学”;作为教育部首批“教育援外基地”及外交部“东盟教育培训中心”,为亚非国家培训1000余人次;在国外设立3所孔子学院、7个孔子课堂和3个教学点;致力于培养国际化人才,与爱尔兰斯莱戈理工学院拓展“双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全球50余所高校拓展合作与交流。近五年,学生在各类科技竞赛中共获奖、省部级奖项1000余项。2017年度,学校在中国高校革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中排名第66位。2016-2020年,学校在全国地方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排名推荐中排名第80位。学校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天津革新创业与就业工作示范校10强”殊荣。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全方位负责招生工作,拟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情。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推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平时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怎么收费

  第六条 招生计划

  1.学校依据进步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进步、生源情况和社会需要,拟定2021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介绍、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它方法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赞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预留低于学校总规模1%的招生计划。预留计划用原则:

  (1)用于录取平行志愿批次调档比率大于100%时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考生。

  (2)用于录取进档同分考生。

  (3)用于考生考试报名踊跃、生源水平较好的省份。

  第七条 学费收费标准:文科类(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44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5400元/生·年,艺术设计学类12000元/生·年,戏剧与影视学类15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2000元/生﹒年;高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5500元/生·年,其他高职专业5000元/生·年;进入天津大学软件学院,使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的软件工程专业根据天津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怎么收费实行。学校部分专业以“双证书”培养为特点,学生选报相应专业后,学校将为学生提供技能培训,并收取400-600元/生·年培训成本。住宿费标准为700~1200元/生·年。各专业怎么收费详见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1年新生入学需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规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拟定的录取政策,与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同意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试报名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公布的同批次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考试报名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考试报名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实行。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不是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状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置。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实行高考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的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各省公布的改革策略及有关方法实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需要。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自主招生考核评价中用。

  第十三条 加分政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

  第十四条 投档成绩相同时,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高考考试改革试点省份按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其他省份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出色学生、出色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与英语、数学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2021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校考)》《2021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统考)》。

  第十六条 面向技工学校单独招生录取规则详见《2021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 面向河北、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录取规则详见《2021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保送生录取规则详见《2021年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保送生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和有关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审察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建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考生如有身体情况不合适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不是考试报名师范类专业。

  第二十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介绍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招生委员会核筹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公告书,录取公告书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的方法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公告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相关需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可以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舍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察,审察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存活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攻读辅修专业/双学位。

  第二十四条 出色学生经选拔可进入“工程实践教育”实验班和“卓越职教师资培养”实验班学习。

  第二十五条 学校开辟“绿色通道”,建有健全“奖、助、贷、缓、勤、减、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资助、社会资助、就业帮扶等多种帮困手段为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为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早餐鸡蛋和午晚餐主食、菜品、营养汤。提供600余个勤工助学职位。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察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中注明“专科起点”,高职毕业生的毕业证中注明“高职”。对符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授与学士学位管理方法》的毕业生授与学士学位,颁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则(修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实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公费中职师范生的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怎么收费及后续管理等工作根据学校与有关省(自治区)、市政府签订的协议实行;联合培养录取学生根据学校与学生签订协议实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度学校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察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凡以前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同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职员的建议、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讲解。

  第三十四条 咨询与录取结果查看方法

  网址:http://www.tute.edu.cn

  E-mail:tutezsb@ tute.edu.cn

  咨询电话:400-022-9678

  监督电话:022-88181513

  地址:天津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邮编:3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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